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以向所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4项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驾驶证:
③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④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法律依据:《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