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责任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主次怎么分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主次怎么分

法律知识站 人气:1.6W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主次怎么分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 次要责任承担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