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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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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经到了四月初,过不了多久,炎炎的夏日即将来临,无论中国内陆还是沿海城市,都会遭受高温的洗礼,对于劳作于炎炎夏日下的工作者就苦了,但是政府也对于深有感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接下来让小编给大家带来广东夏季高温补贴标准的详解

广东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8年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是非连续用工项目,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符合发放范围和条件的劳动者未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广东高温补贴标准

广东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根据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二、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广东夏季高温补贴标准,省人社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判断是否属高温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三、相关知识: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广东省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以及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均需要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 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广东出台的高温补贴标准的政策,从广东政府的态度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工作在夏日的人们有着很大的关心和联系,但是单单从提高补贴来唆使人在炎炎夏日下继续工作可是不太人性化的,应该须出台辅助政策来提高收入的同时,减少夏日的高强度的工作时间,保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取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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