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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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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使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不会因治疗而影响基本的生活,对企业规定了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员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并领取相应的补贴。那贵阳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本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

一、贵阳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工伤鉴定与工伤认定是不同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工伤员工的伤情对劳动能力有影响的,可以再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提出之后,工伤鉴定委员会应在60天之内出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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