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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撤销申请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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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撤销申请由谁提出?

意外随时有可能发生,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在工作中受伤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工伤可以向工作单位申请赔偿,但需要当事人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用于赔偿金额的确定。那么,工伤认定书一旦出具,可以撤销么?今天,本站就来给您讲讲工伤认定撤销申请的相关知识点。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是否可以自行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决定撤销于__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对本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各留存一份。

工伤认定一般是由人社局出具,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提供材料,法律规定,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假陈述。另外,工伤认定撤销申请一般也是由人社局撤回,有权作出认定就必有权撤回认定,个人是不可以撤销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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