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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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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办?

一、不服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办?

不服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实践中对工伤进行认定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结论,然后制作认定书。但也有会出现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发生,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也是有严格的格式,必须要按照格式写。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个人而言,如果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就要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要是超过时间进行认定,那么有关部门就会不予受理。对于工伤职工来讲将会是很大的损害。所以,要是您在工作中不幸受了工伤,请您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认定,否则的话不利后果是由自己承担的。

职员若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作等原因,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损伤的,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相关机构受理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鉴定出结果,并且出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民事主体若是不服从,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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