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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辞职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十五日之后还没有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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