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劳动纠纷解答>劳动关系律师解答>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吗

法律知识站 人气:9.85K

能。我国劳动法律针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职工规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单位不得以怀孕、生产、哺乳为由对其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不是说用人单位一概不能与处于三期女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