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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事项备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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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事项备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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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事项备课笔记

开篇词:

公司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总公司—分公司=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连带责任。

母公司—子公司---独立的两家人。

三独立:法人独立(单看名字九不是一个公司)、财产独立、责任独立。

法人: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错一个字也不行)。假如注册为: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是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规定(拟制、造的、无生命体质的人)。

机器人是人制造的。法人是法律制造的。

法定代表人:法定即法律规定的,代表人就是人(有生命体质)

法定代表人的人选(法律规定):1、规范性公司由董事长担任。2、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担任。3、小公司只有经理的,由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依法变更。

股东:出资人,并非绝对的公司管理人。属于公司的收益人。相当于人民,人民发表意见去人大会议上说或委托代表去说。股东想说话去股东会去说。

公司授权的代表人即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我们常说的代理人):

授权不可以随意性,要明确具体,限定时间、范围。禁止用决对的词(网上搜来的文本只能参考),买羊的故事。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人可以成为合同的签订人,吃饭店的故事

其他人无权签订、变更合同

一、合同:

双方达成一致---写在纸上形成文字就是合同。

如何一致:A、人身权不能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B、财产权可以约定,适用合同法

1、合同是谈出来的:

合同文本的草案由合同部门(公司涉及合同的各部门)负责采购、销售或其他需要而订立合同的有关人员自行草拟而成。建议由本部门有关人员自己草拟,占有合同的优先权和主动权。

合同部门有关部长及合同草拟人员要懂得合同是谈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合同不是写出来的,更不是从网上找个空白合同来填空的,合同是双方谈出来。甲方争取一点,乙方争取一点,围绕各自的权利权益,与对方谈细节、谈条款,谈标的、谈价格、谈交付,谈违约。谈出合同来,然后按照你的思路写出你的想法这就是单方合同,然后同对方沟通就是一个字:谈!废话一句补上,别用网上的文本来做合同)。当然合同内容的变更更是谈变更,变更必须要写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主合同的同等效力。

2、本部门部长及合同草拟的有关人员洽谈合同的时候:

(1)要收集合同文本所必须的相关信息。例如谈判的合作备忘录、纪要、函件以及协商的结果、框架协议等。查找公司合同示范库以及存档合同,公司以前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合同,作为合同文本起草的基础。

(2)拟订合同框架和结构。根据双方谈判的交易要点,确定合同的框架结构。

(3)在已经确定的框架结构的基础上,拟订具体的合同条款。

(4)合同文本草拟完成后,可以事先征询相关联合审查部门意见并予以调整后,提交审批。

3、合同业务部门部长审查业务风险

在合同文本草拟并经合同双方初步确认之后,合同经办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对文本草案进行全面的业务风险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合同的外在质量和业务内容,即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准确;有关技术、质量的约定是否明确并提请有关部门确认;价格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对履行期限、交付地点、包装及运输等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是否存在应约未约或约而不明的事项。

(2)评价风险防范措施,即合同条款中是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4、提交财务部门审查财税风险

业务部门审查完毕之后,应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财税风险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价格条款和付款条件,即价格是否明确、价款结算期限和付款方式是否得当;赊销或预付款条款是否符合公司的制度规定,以保证公司资金的调拨。

(2)审核税费条款,即涉税内容是否明确、合法;合同履行中有关费用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二、合同的架构

一份合同,到底要包括哪些内容。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作用也不尽相同,所以内容差异很大,但基本的要素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1、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2、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3、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这里主要注意付款方式、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付款违约可以约定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承担违约数额的滞纳金%,但合同并不解除。而是约定付款违约,构成根本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可以约定个数额也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的30%主张权利),同时这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付款方违背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迟延付款时,收款方在约定的违反付款的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金,但没有提出异议,解除合同,而按照迟延的时间方式接受付款的时候,视为默认改变了付款时间和方式,则失去了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

4、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5、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6、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7、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8、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合同准备

1、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充分了解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存续状况、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等,以此作为是否签约的依据。

2、合同及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合同章及由有代理权的经办人签名。

3、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一般条款,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条款,包括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二)合同标的条款,包括规格、型号或合作的具体事项等。 (三)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四)验收条款,包括验收的依据、标准,验收的时间、地点,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五)质量和品质条款,包括采用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的期限和方式,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六)价格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单价、总价、计价方法,涉及到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清关费的承担和约定等。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要有明确的约定,履行地点应约定为吉林市龙潭区或我公司所在地。 (八)合同的效力条款,包括合同生效的时间和生效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约定赔偿的方式和范围,具有可操作性。 (十)解决争议的条款,要明确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需要阐明和约定的条款。

4、 公司所属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和交易方式。

备注:合同准备与合同架构有大部分是重合的。

合同名称就是这类合同叫什么合同,也就是合同的类型

有名合同是指《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名称的,如第9章到第23章规定的15种合同就属于有名合同。其余的合同都属于无名合同。

第九章买卖合同

1、《民法典》又规定具体合同的类型如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也属有名合同。

2、《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

无名合同:例如甲用车库使用权换取乙方教孩子舞蹈课的合同。

四、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只有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即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范本:

甲 方: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武路189号304室

联系方式 :电话: 邮 箱:(约定变更时需要及时通知对方)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约定在合同签订前交付对方)

乙 方:王老五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苏路100号

联系方式 :电话: 邮 箱:

合同结束签字范本:

甲方:

甲方代表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附注在合同后)

谁有权签订和变更合同: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格的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址:(有的时候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附注在合同后)

签订地址:(有的时候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月日

(说明:1、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2、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签字盖章就可以,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

小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二)》第四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风险小结:

1、公司全称---弊端,不是全称或错字将导致无法主张权利、起诉。丁玉峰的故事。

2、签订合同前要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使用变更前的公司名称和公章签订合同:最高法院案例:华阳公司。

A、虽然违背公司登记条例

B、但究其实质,前后公司实属同一个主体

C、 更名后的公司认可=关键。假如不认可另当别论。

说明:一种情况是前后公司是实属同一个主体,同上。

第二种情况是前后公司不是实属同一个主体的。必须更名后的公司事后认可才可以。

五、合同合意的表述

一般表述为:

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六、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简单点说就是关系,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房屋产生的合同关系(在此仅仅可以说,不能从学术上争议),一般称之为“租赁合同”。

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一般合同标的为第一条,也就是本合同想做什么。(此处不争议合同标的问题)

范 本: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房屋=合同标的物)的上海市南京路188号楼房(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10000㎡)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经营场所。

此表述构成: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关系

七、合同价款和结算(支付):

范本参考:

工作日,不能写几天。

价款和结算:

1、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买卖设备的含税总价款为:19000元(大写:壹万玖千元整)

此价款系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保管费、税款以及报关费等在内的所有价款,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该价款不因原料、材料、劳务、能源等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按如下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也可以约定其他方式)向乙方结算货款;

2.1、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之内(不能写成7天),甲方按本合同第()款规定的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2、在甲方按本合同第(安装前甲方对设备的初检条款序号)条规定对如期运至约定(或规定)地点的设备初验合格后(14)个工作日(不能写几天),内,甲方按本条第()条款规定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

2.3、在乙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经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检测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本条第()款规定的(90)%,(含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在内)。乙方在给付发票时,可以注明款项尚未支付的签字或印章,备注年月日。

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具的发票并非甲方已付款证明,甲方现金付款乙方需要出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他方式付款,也应要求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目的:这样约定,在诉讼中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已付款证明:的有力证据。

2.4、在甲方按本条款2.3项规定付款后,所余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总价款的(10)%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按本合同第()条的规定办理。

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约定:

比如:租赁合同约定在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七日内用现金支付全年租金。逾期一日承担本合同标的额(一百万元)3%的滞纳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支付时间: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七日内。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逾期一日承担本合同标的额(一百万元)3%的滞纳金(一天3万滞纳金,10天30万元)。

4、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外冈+通违约案:价款支付时间上违约

不允许转租的故事:不谈合同,利用空白或不审核或听信对方许诺

八、交付占有的法律后果

所谓交付,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占有的财产移交给另一方占有。

动产的风险的承担

一般动产的交付,当把动产交付给对方(约定的交付地点、指定的交付地点、现实的交付等)时,交付的动产的风险就转移给了对方,发生的一切损坏、损失、灭失的风险由接受人承担。交付前发生的风险由交付人承担。

例如,甲乙约定,甲将卖给乙方的机械设备送到乙方指定的厂库门前卸下时完成交付的,风险转移的节点为甲方送到乙方厂库门前并卸下机械设备落地后经过乙方检验设备完整无损时,才完成货物的交付。货物落地时损坏以及此时节点之前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的损坏、损失、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协议合同时,千万争取卖方送货上门的条款,避免取货的路途风险(特别是当今高速运输潜在的交通事故频发的风险)。

-----交通事故的风险和出借车辆的风险以及第三者险买多少好。

九、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用个小例子看看:

甲乙方签订货款100万元的铝材买卖合同。乙方(卖方)延期交付货物10天,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出货直接损失30万元。

看看在这份合同中如何约定交付铝材货物,值得探讨:

合同可以这样约定:

1、违约责任的约定:乙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铝材货物时,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

方承担本合同价款(或本合同标的总额)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这样约定了,有两个好处:一是,假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铝材货物,甲方可以按照

约定向乙方主张30万余的违约金,并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二是,也可以主张解除本合同(把不按期交付约定为解除合同条款,至于解不解除合同那是甲方的权利)。

2、迟延交付的违约约定:乙方在合同交货期限内迟延交付货物,每迟延一天处该合同

金额的3.5%的违约金。迟延10天,守约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这样约定,就是当乙方延期10天交付货物时,甲方的实际损失为35万元,符合违约金不得超过标得额的30% 的规定,但可以上下浮动30%,不超过39万元,法院就支持。

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一般情况法院是支持的。所以一般在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比法定赔偿的违约金规定更高些。

为什么,还要约定超过10天,有权解除合同。这也是从止损考虑。超过10天依然不履行交货义务,按照标的100万元,一天的违约金是3.5%,10天的100万元的违约金正好是35万元,符合违约金不超过标得额的30% 的规定。如果此时不及时止损,那么以后扩大的损失将无法主张。所以这里才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质量异议的“合理期间”:

1、质量异议期:有约从约,无约从法。

有约从约:《民法典》中对检验期间的规定为,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内及时检验的,如不检验或检验发现问题却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产品因隐形质量瑕疵、缺陷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异议期间仍然为两年。也就是说及时检验只是针对表面形式和数量而言。

其目的在于促进当事人及时履行完成合同,固定交易成果,形成社会财富。

无约从法:最高法院在判定《民法典》规定的兜底条款为异议期间为两年,超过两年再主张产品质量异议,法院便不支持。

2、产品质量保证期属于单方承诺,因产品不同,保证期5年、10年等等不等。有产品质量保证期的,按照产品质量保证期间主张权利。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不受法律保护。

这里需要区分产品质量异议期和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区别。

产品质量异议期属于判定合同是否有效履行的期限,如质量问题,主要由出卖方承担证明产品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

产品质量保证期属于供货方在履行主要义务后的附随义务,如有质量问题,则由买受方承担产品存在质量的证明责任。

3、产品验收接收:

1、卖方应随货向买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材质证明,检验记录等。如果买方与卖方约定了质量验收检验期的,买方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验收接收货物。验收检验产品质量有问题时,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如果没有约定质量验收期的,应当及时验收。但产品因隐形质量瑕疵、缺陷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在交付产品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

2. 买方在货物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对无误后,方能接收入库。 

十一、“先开发票后付款”的风险规避

甲方:卖方(供应方)

乙方:买方(需求方)

本合同项下甲方先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乙方收到发票后应于(14)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指定账户内。

甲方在给付乙方发票时,应当注明款项尚未支付的签字或印章,备注年月日。

(目的:这样约定,在诉讼中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已付款证明的有力证据。本合同项下甲方开具的发票并非乙方已付款证明。乙方现金付款时,甲方需要出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他方式付款,也应要求甲方出具确认已经收款收据)。

解 读:

“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若要规避这些风险,应当把握如下两点:

1、一般情况,尽量在得款后再开发票;

2、如若买方坚持要求先开发票后付款,可要求买方在接受发票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签下一份“先开发票,款未付或款日后再付”的单据,格式如下:

公司(卖方):

今为便于我公司入账,收到贵公司送来发票张(发票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以上金额我公司尚未支付贵公司,现承诺将于年月日全额支付,立此单据为证,以便贵公司记账。

公司(买方) 年 月 日

这种单据在送发票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若对方表示拒绝,应当断然拒绝对方“先出发票后付款”的要求,以防后患。

十二、合同履行、变更或解除

1、 合同订立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防止因提前履约、逾期履约、单方违约等造成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2、 公司所属签约单位应指派专人跟踪合同履行过程,关注市场变化和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种合同风险,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意外情况和风险,可能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面临经济损失等情况,有关部门要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经理办。

3、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作为原合同附件存档。 因市场或当事人履约能力等变化导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签订部门应当尽快与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减少和控制可能产生的损失。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补充,写个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可以写个变更协议。

合同变更权: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格的授权委托人。

十三、合同纠纷的处理

1、公司所属部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合同的签订或履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经理办及有关部门。

2、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处理合同纠纷的,应当形成书面协议。

3、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及时主张权利。

4、公司所属部门必须强化诉讼时效意识,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 公司及所属部门侵害其它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及时主动协商处理,尽力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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