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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给公安局的工伤认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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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给公安局的工伤认定函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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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不予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

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限申请进行认定的话,那自然劳动局是不会再审理申请的。而要是受理了申请的话,最终也不代表一定会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情形。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