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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分红纳税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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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分红纳税有哪些问题

私募基金税收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国家政策并未作出详细的规定,导致仍有部分纳税空白,比如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私募基金分红纳税问题,就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有些私募基金的认购者,管理者对于基金分红是否要纳税都不是很明了。下面,本站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些私募基金分红纳税的相关内容。

一、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基金分红是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分红如何交税?

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

1、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

2、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私募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1、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

2、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 号文)、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私募基金分红纳税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基金面对投资者的分红属于免税收入,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但是基金管理人是个人时,基金管理人是需要交税的,因为没有统一的国家规定,一般根据地方规定进行缴纳。一般有两种缴纳方式,根据投资收益、股息红利或是生产经营来计算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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