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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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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规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

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

8、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1寸照片,交给户籍部门做新的身份证。

二、改名字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改名字注意事项:

1、本人要表达变更姓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名字不可以另类。实例某地:父亲姓张,母亲姓白,孩子男23岁,申请更改姓名为:西门吹雪。则申请失败。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有自己承担。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5、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四、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改名字是可以被我国所允许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特别是未满十八岁的公民一定要在父母的陪同下去进行改名字,只有父母同意才能更改成功,法律对于这一块是特别重视的,就是为了避免之后出现任保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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