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生活>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建筑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建筑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法律知识站 人气:6.32K

一、建筑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建筑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或者本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工伤认定申请是从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个别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权利的漠视而被剥夺,《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对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所述,建筑工人在工地干活发生事故,经过工伤认定要住院治疗的,工地会批准休假,并支付停职留薪期间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可以发一年时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要向社保局申请。医疗期结束后,工人享受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TAG标签:#工资待遇 #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