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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业保险金缴纳有何影响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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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是现在社会上司空见惯的事情,谁都不能百分之一百避免失业这个残酷的现实问题,而保险业的兴起,极大程度的避免失业后可能会引起的一系列家庭问题,为了保证居民生活就业平稳有序的进行,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从而极大程度转移失业风险。如何让计算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就要从什么是失业保险费率了解起

什么是失业保险费率,对失业保险金缴纳有何影响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

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费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其支出或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费率是决定失业保险制度承受能力的关键因素。按照法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没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工资总额中不包括有关国家规定的创造发明奖;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等。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其个人收入中计入单位工资总额部分的收入。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外得到的各种其他收入,如保险福利费、劳动保护费、职工个人从银行或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转移性收入等都不应计入职工工资。实际工作中企业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按月或按季缴纳失业保险费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某某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从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下达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失业保险费率的降低极大程度的减少用人单位和员工自身对失业保险费的支出比例,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行失业保险的普及,这份政府为您带来的福利政策您享受到了吗?关注小编,小编会为您带来更多与您生活息息相关的最新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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