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申报资料7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财务管理部(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409室)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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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的失业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退役军人的失业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