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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有哪些 受教育权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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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一直都是支撑国家发展下去的支柱,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才能够在日益发展的社会上生存下去,从小到大在学校的教育是我们成为知识分子的关键,受教育权是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解答受教育权主体是谁的问题。

受教育权主体是谁?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受教育权的主体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受教育权的概念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1、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2、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受教育权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侵害受教育权的体现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

综上所述,就是小编对受教育权主体是谁问题的解答,受教育权是不可以被剥夺的权利,国家的发展有赖于更多的知识分子为国家做贡献,国家为了使公民得到更好的教育,投入了大量的教育资金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位我们的学习提供了很好的物质保障,是我们的受教育权得到充分的实现。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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