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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其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须有损害他人的故意;(2)行为人之间有恶意的串通;(3)行为人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客观上使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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