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构成贪污罪要怎么处罚?

构成贪污罪要怎么处罚?

法律知识站 人气:2.94W
构成贪污罪要怎么处罚?

一、构成贪污罪要怎么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主要客体;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是次要客体。

4、客观要件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之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贪污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素:一个是利用职务上之便利;另一个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存在贪污行为可以按照贪污的数额进行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属于结果犯而不是行为犯,需要达到法定后果,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犯贪污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的要求,需要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TAG标签:#处罚 #贪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