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诉讼仲裁>诉讼管辖>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什么权?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什么权?

法律知识站 人气:7.06K

一、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什么权?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什么权?

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是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进行抗辩的。权利人并没有丧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权利。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取得抗辩的权力,但是不排除义务人愿意还款的可能。

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诉讼时效中断、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届满一般是指被告或者是原告没有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和权利。如果原告发现被告对于自己的权利有所侵害,那么就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将会进行中断,从而不再进行相关的计算。

TAG标签:#届满 #丧失 #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