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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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