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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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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离婚后未再婚;
(二)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三)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