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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不是全部退回。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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