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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漏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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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问的是漏税不是偷税。漏税是纳税人因过失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行为,行为人一般都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补缴税款。漏税行为发生后,漏税者自己发现或由他人告知,但漏税者不予主动改正,而采取欺骗手段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漏税款,漏税行为就转化成为偷税行为。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偷税的构成要件。

个人所得税漏税责任

严重的话当然会涉及到刑事。现在一些企业会让账务人员编造职工名字,开出虚假工资单入账,把钱一次性打给好几个人降低个税,还有如员工约定如10000元的工资,但打卡3000,剩下报销形式现金领取等等都会是税务部门重点稽查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