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知识站 人气:3.38W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起因是行为人遭受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时间是正在进行的;
3、对象是针对实施上述暴力犯罪的人;
4、主观上有特别防卫的意识和意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