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构成故意杀人如何判刑?

构成故意杀人如何判刑?

法律知识站 人气:1.27W

一、故意杀人如何判刑

构成故意杀人如何判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

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如何判断故意杀人时主观状态

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目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就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最终对行为人的处罚不一定就是死刑,毕竟还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严格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审判时怀孕的妇女,那么就是一律不能处死刑的。

TAG标签:#判刑 #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