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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强奸与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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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强奸与通奸?

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强奸与通奸

1、强奸和通奸的区别在于通奸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而强奸是被迫发生性关系的

2、通奸违背道德,不构成犯罪,但离婚时可能因此会被判处有过错而少分财产,强奸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对于强奸案件审查起诉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9)审查活动是否合法;

(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三、强奸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强奸跟通奸应该是很好区分的,只不过有的时候所谓的受害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当时是自愿跟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的,但不排除随后又以强奸罪控告另一半的,这时候司法机关就要调查清楚到底是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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