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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犯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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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妇犯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孕妇犯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孕妇犯销售假药罪当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比如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制造销售假药罪起诉规定是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就是需要由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现实生活当中,怀孕的妇女如果有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必然是需要对自己进行处罚的,并不能够因为怀孕而免除其刑事方面的一种处罚的措施,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至于具体的量刑幅度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根据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严重程度来作出相对的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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