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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别人骗走的情况下自己有涉嫌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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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别人骗走的情况下自己有涉嫌犯罪吗?

一、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别人骗走的情况下自己有涉嫌犯罪吗?

银行卡涉嫌诈骗别人骗走的情况下自己不构成犯罪。银行卡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用于诈骗,不构成犯罪;如果知道他人用于诈骗就构成诈骗的共同犯罪;如果知道用于违法但不知道用于诈骗,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银行卡冻结了怎么办?

冻结被告银行卡,是指人民对被告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法应当向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的民事裁定书,银行收到后,将不得向冻结了存款人支付或转移钱款。否则将会受到的处理。冻结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延期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三、什么情况下会将银行卡冻结?

《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因此,自己的银行卡应该一定要保护好,如果被不法分子捡到,用来做犯法的事情,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例如银行卡被冻结等。使用范围受限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