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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不是无罪必须37天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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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不是无罪必须37天放人?
律师解析:在看守所,无罪的不是必须三十七天放人。
三十七天只是拘留后至是否决定逮捕的最长期限,至于是否有罪,那要看公安调查的情况,以及最终法院判决,调查后无罪的就可以放人。
拘留,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处属于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