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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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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析: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