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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公安局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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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应当是公安局局长签字批准。犯罪嫌疑人住所地派出所执行。具体规定是,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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