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行贿自首司法解释是什么

行贿自首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1.4W

在行贿案件中当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是受贿人告发行贿人的行贿事实的情节会被认定是自首行为。那么当行贿或者受贿的当事人有自首情节后,因为会给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很大的帮助以及自身有认罪表现,所以司法机关在对其进行量刑处罚时也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第一,行贿案件中,被告人自动投案后是否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公诉人应当举证。“主要案件事实”认定以金额计算。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人投案后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是自首。
第二,受贿人告发行贿人有行贿事实,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即行贿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犯罪嫌疑人经司法机关说服、教育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第三,行贿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事实也可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行贿自首司法解释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