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是否批准?

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是否批准?

法律知识站 人气:2.15W

一、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是否批准?

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是否批准?

销售假药罪是否能够取保候审,需要看具体案情,包括认罪、累犯、涉案金额等情节,如果销售假药数量少、金额不大,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案情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符合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和要求,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取保候审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但是对于犯罪集团的主犯或者是累犯,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公安机关有权不批准取保候审。

二、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存在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是否能够申请办理并通过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形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TAG标签:#批准 #假药 #销售 #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