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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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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吗?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吗?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就在于所侵犯的法益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

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二、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事实做结论。

法律当中对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两者在《刑法》当中是不同的罪名,而且犯罪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最为清楚直接明了的区别就是在于所侵犯的利益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故意伤害罪,侵犯的主要是他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安全,但是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是他人生命方面的一些权益,相比较而言,后者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