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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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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信用证诈骗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具体细分标准有: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的、数额特别巨大的三种情节,对于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罚金,数额巨大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罚金。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形式是什么

1、客体要件

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信用证是一种银行的付款保证,属于银行信用,其一旦遭到破坏,必然造成国家贸易秩序紊乱,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动摇信用证制度的根基。同时,信用证诈骗行为往往使银行、公司、企业等蒙受巨额财产损失,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主要不同之处是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这一特殊的犯罪工具,整个诈骗活动紧紧围绕信用证为中心而展开。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证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证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证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犯罪中的一种,行为人使用信用卡、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权益,也侵害了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诈骗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只有在行为人的犯罪数额达到了法定的标准时,才会被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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