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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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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一、被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会告知家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法律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会告知家属,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属于现行犯。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需要告知家属,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需要出具拘留证,还需要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要对其进行询问,通过调查发现拘留决定有问题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可以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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