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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拘役和管制能一起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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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拘役和管制能一起判吗?

一、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拘役和管制能一起判吗?

不可以一起判,致人轻伤可能会判管制或拘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可以判管制。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除了单独适用附加刑外,管制算是其中最轻的一种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管制的适用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管制,《刑法》中对管制的量刑也是很轻。

二、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公安机构并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具体的判定需要有医学鉴定。

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将综合考虑故意伤害案件的具体情节,包括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手段是否残忍,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进行最终判决。

管制与拘役是不可以一起判的,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受害者被鉴定为轻伤的,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受害者被鉴定为重伤,需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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