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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规定? 携带伪基站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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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携带伪基站什么处罚,有什么规定?

携带伪基站什么处罚,有什么规定?

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发布广告的需要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三套以上,涉嫌犯非法经营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一)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二)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三)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四)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五)其他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情形。

二、利用伪基站发诈骗短信怎么判?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数额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利用伪基站发诈骗短信,超过5000条可以按照诈骗未遂罪处罚。一般来说,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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