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9.74K

一、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还需要基于是否达到了法律上规定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判决,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或者造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不构成犯罪的,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TAG标签:#要件 #侵犯 #主体 #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