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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未遂构成了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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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未遂构成了盗窃罪吗?

一、入室盗窃未遂构成了盗窃罪吗?

入室盗窃未遂没有构成盗窃罪,入室盗窃未遂属于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以及入户盗窃未遂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构成犯罪,但可以根据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入室盗窃怎么判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盗窃未遂事实中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未遂,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并不是必然会从轻,具体怎么判,要看其他情节。

三、入室盗窃可以和解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盗窃罪属于《刑法》第五章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因此盗窃罪可以适用和解程序,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入室盗窃一般是按照偷盗的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刑的,情节一般的判处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最高的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同时入室盗窃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和解之后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处刑罚的。盗窃未遂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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