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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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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刑法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审理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哪些工作人员需要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国有事业单位来讲,国有事业单位的这些资产都属于国家财产,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疏忽大意,不履行应尽职责的,造成的损失是由国家承担的,嫌疑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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