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新刑法集体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新刑法集体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法律知识站 人气:2.85W

一、新刑法集体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新刑法集体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集体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时候是按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在传销组织中,有很多人也是受胁迫,被迫参与传销,这些所谓的传销组织中的成员也是受害者。

TAG标签:#刑法 #传销 #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