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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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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具体的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二、发现配偶转移财产怎么办?

1、婚内发现转移行为,可以提出分割婚内财产的请求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工资等婚姻积累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没有与配偶协商一致的情形之下,是没有权利实施财产转移的行为的。若是配偶实施了此类行为,但是受让财产的人有理由认为财产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才转移的,那么不知情的一方不得要求受让者返还财产,但是可以要求配偶赔偿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