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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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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常见的纠纷类型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会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处罚。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列举了一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书,帮助大家了解法院是如何处理此类案件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书的内容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书

公诉机关 ××市××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被告人胡某。

辩护人戴××,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程××,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公诉刑诉[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某及其辩护人戴××、程××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胡某以四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与成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再以成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包中建×局第×建筑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局×公司)承建的眉山××雅苑工程,中建×局×公司口头承诺给胡某××万元居间费。成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委托书,全权授权胡某处理××雅苑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胡某的所有经营活动与成都××公司无关。工程进行期间,胡某与中建×局×公司发生分歧,导致拖欠民工工资××××万元。20××年××月××日,胡某所在的成都××公司收到中建×局×公司出具的×××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胡某以成都××公司名义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年××月××日前将此款项支付到施工班组手中。由于胡某未拿到中建×局×公司口头约定支付的居间费,就未将×××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贷款支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工资久拖未付。

上述事实,被告人胡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东人社案[20××]×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受案登记表,证人周某某、陈某某、杨某、杨某某、李某某、王某某、荣某、岳某某、张某某、唐某某、林某、刘某某、甘某、刘某的证言,××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的相关立案材料、调查笔录、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工资花名册等材料,支付凭证,收款收据,中建×局×公司票号为××××××、××××××的商业承兑汇票,施工协议,劳务分包合同,成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公司注册资料,法人委托授权书,视听资料,到案经过,被告人胡某的户籍信息及其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系初犯,且其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胡某之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胡某系初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支持。综合被告人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书,在判决书中介绍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案件,通过法院的分析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承担相应的罚金以及有期徒刑,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揭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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