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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立案后被害人能要求撤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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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立案后被害人能要求撤案吗?
律师解析:刑事案件立案后,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撤案。民事案件立案后,在判决下达之前都可以撤案。刑事案件撤案的特殊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立案后发现弄错嫌疑人、或者经证实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
第二种是立案后嫌疑人死亡;
第三种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种是犯罪已过追诉期限;
第五种是获得特赦令免除刑罚;
第六种是重婚罪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