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刑事辩护解答>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1.94W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总则规定犯本罪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