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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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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本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3、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通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避缴纳税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逃税罪是如何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