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刑事辩护解答>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是否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是否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

法律知识站 人气:1.95W

是。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符合相应的条件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是非法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是否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