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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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