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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材料需要质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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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